劳务派遣,劳务外包
移动站
官方微信
首页 公司简介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灵活用工后勤外包国际劳务联系我们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天津西安苏州杭州郑州南京长沙青岛沈阳哈尔滨济南南昌太原厦门合肥长春石家庄东莞 更多>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派遣 > 行业资讯 > 武汉劳务派遣工超时加班发生工伤而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责任在谁?

武汉劳务派遣工超时加班发生工伤而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责任在谁?

发布时间:2021.09.02   来源:空间无限   作者:空间无限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长期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参与社会生活等造成了严重影响,极端情况下会威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而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超时劳动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权的缩影。此种情况下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有效避免劳务派遣用工中出现责任真空的现象,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的工伤权益,也能分散自身风险。如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实在一定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的介入对于劳动者也是一种保护,如果劳动者遇到事故,一般可以同时起诉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不会出现因一方疏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即使在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仍然受到法定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制约。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的损失均负有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达成赔偿协议的,当赔偿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时,不应认定赔偿协议有效;当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时,应当支持劳动者依法行使撤销权。


  • 扫一扫关注

    空间无限集团服务号

  • 扫一扫关注

    空间无限人力资源集团订阅号

Copyright © 2018-2024空间无限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主关键词: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 鄂ICP备11020503号-2 鄂公安网备:4201850200366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420118C18078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HB011420180071技术支持:海创网络
首页
资讯中心
联系我们
回到顶部